南投縣北港國小附設幼兒園115學年度收退費規定
南投縣北港國小附設幼兒園115學年度收退費規定
一、收費項目及數額:依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上登載之收費項目及數額收費。
(一)月費依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上登載之家長每月繳費數額扣除補助後
免費。
(二)延長照顧服務費:
1、延長照顧服務最晚服務時間:17:30
2、課後延長照顧服務:採每月參加者,每小時新臺幣35元,半小時新
臺幣20元;經濟需要協助幼兒免費。
3、寒暑假加托服務:採每月參加者,每月新臺幣2,000元;採部分日
數參加者,每日新臺幣120元;經濟需要協助幼兒免費。
4、幼兒臨時參加者,其課後延長照顧服務,每小時以新臺幣50元計,
半小時以新臺幣30元計,寒暑假加托服務,每日以新臺幣240元
計。
5、經濟需要協助幼兒,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新臺幣
30萬元以下之5足歲幼兒及其他經濟情況特殊者(經濟情況特殊者
指經南投縣政府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之幼
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3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逾新臺
幣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10萬元者。
(三)保險費依當學年公告金額收費
二、收退費基準:
(一)中途入園月費收費:依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幼兒當月就讀日數及當月教
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倘有餘數採無條件捨去方式辦理。(家長每
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當月就讀日數)。
(二)離園月費退費:按幼兒當月未就讀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
算,倘有餘數採無條件進位方式辦理。(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
保服務日數×幼兒當月未就讀日數)。
(三)延長照顧服務費退費:幼兒連續請假達五日以上(不包括例假日),或
因疫情及流行性傳染病等配合停課之期間達五日以上者,應按家長每月
繳交費用、幼兒當月未參加服務日數及幼兒園當月提供課後延長照顧服
務及加托服務日數之比率,核實計算辦理退費(倘有餘數採無條件進
位)。
三、減免收費規定:無
四、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南投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
辦理。
一、收費項目及數額:依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上登載之收費項目及數額收費。
(一)月費依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上登載之家長每月繳費數額扣除補助後
免費。
(二)延長照顧服務費:
1、延長照顧服務最晚服務時間:17:30
2、課後延長照顧服務:採每月參加者,每小時新臺幣35元,半小時新
臺幣20元;經濟需要協助幼兒免費。
3、寒暑假加托服務:採每月參加者,每月新臺幣2,000元;採部分日
數參加者,每日新臺幣120元;經濟需要協助幼兒免費。
4、幼兒臨時參加者,其課後延長照顧服務,每小時以新臺幣50元計,
半小時以新臺幣30元計,寒暑假加托服務,每日以新臺幣240元
計。
5、經濟需要協助幼兒,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新臺幣
30萬元以下之5足歲幼兒及其他經濟情況特殊者(經濟情況特殊者
指經南投縣政府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之幼
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3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逾新臺
幣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10萬元者。
(三)保險費依當學年公告金額收費
二、收退費基準:
(一)中途入園月費收費:依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幼兒當月就讀日數及當月教
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倘有餘數採無條件捨去方式辦理。(家長每
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當月就讀日數)。
(二)離園月費退費:按幼兒當月未就讀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
算,倘有餘數採無條件進位方式辦理。(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
保服務日數×幼兒當月未就讀日數)。
(三)延長照顧服務費退費:幼兒連續請假達五日以上(不包括例假日),或
因疫情及流行性傳染病等配合停課之期間達五日以上者,應按家長每月
繳交費用、幼兒當月未參加服務日數及幼兒園當月提供課後延長照顧服
務及加托服務日數之比率,核實計算辦理退費(倘有餘數採無條件進
位)。
三、減免收費規定:無
四、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南投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
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