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為鼓勵消費者於消費時多採用雲端發票,統一發票「雲端發票專屬獎」
一、 依據財政部108年7月30日台財資字第1080002298B號函辦理。
二、 該部統一發票「雲端發票專屬獎」自108年9-10月期發票起,除原有的百萬元獎15組、二仟元獎1萬5,000組外,每期另加碼五佰元獎40萬組,總獎金達新臺幣2億4,500萬元。
三、 「雲端發票」係指消費時把發票存在載具,不索取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載具」包括手機條碼、悠遊卡、一卡通、iCash等電子票證或是信用卡、會員卡等。
四、 雲端發票除一般獎項外,還享有「雲端發票專屬獎」的對獎資格。另外,更有自動對獎、中獎主動通知、獎金自動入帳及避免發票遺失或忘記領獎等多項好處,且設定領獎金融帳戶轉帳領獎還可再省千分之四印花稅。
五、 惠請貴機關(構)協助將雲端發票專屬獎增加獎項及獎金訊息轉知予同仁周知及函轉所屬機關,並請協助於貴機關官網、社群、LINE群組、LED跑馬燈等予以宣傳,廣為周知。
六、 該部已製作雲端發專屬獎宣導影片、文案、DM及Banner等,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雲端發票專屬獎專區」(網址為https://reurl.cc/E56ER)下載運用,其中Banner連結請設定至前述網址。
二、 該部統一發票「雲端發票專屬獎」自108年9-10月期發票起,除原有的百萬元獎15組、二仟元獎1萬5,000組外,每期另加碼五佰元獎40萬組,總獎金達新臺幣2億4,500萬元。
三、 「雲端發票」係指消費時把發票存在載具,不索取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載具」包括手機條碼、悠遊卡、一卡通、iCash等電子票證或是信用卡、會員卡等。
四、 雲端發票除一般獎項外,還享有「雲端發票專屬獎」的對獎資格。另外,更有自動對獎、中獎主動通知、獎金自動入帳及避免發票遺失或忘記領獎等多項好處,且設定領獎金融帳戶轉帳領獎還可再省千分之四印花稅。
五、 惠請貴機關(構)協助將雲端發票專屬獎增加獎項及獎金訊息轉知予同仁周知及函轉所屬機關,並請協助於貴機關官網、社群、LINE群組、LED跑馬燈等予以宣傳,廣為周知。
六、 該部已製作雲端發專屬獎宣導影片、文案、DM及Banner等,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雲端發票專屬獎專區」(網址為https://reurl.cc/E56ER)下載運用,其中Banner連結請設定至前述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