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人事公告--轉知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資格相關應考訊息~
主旨: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資格,
且 於105年12月31日前向考選部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准予保留部分科目免試資格,並得繼續報考106年1月1日起之社會工作師考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符合資格者儘速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104年5月1日選專三字第1043300722號函辦理。
二、依據104年4月8日考選部部社會工作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55次會議決議:「依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於105年12月31日前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者,准予保留部分科目免試資格,並得繼續報考106年1月1日起之社會工作師考試。」
且 於105年12月31日前向考選部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准予保留部分科目免試資格,並得繼續報考106年1月1日起之社會工作師考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符合資格者儘速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104年5月1日選專三字第1043300722號函辦理。
二、依據104年4月8日考選部部社會工作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55次會議決議:「依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於105年12月31日前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者,准予保留部分科目免試資格,並得繼續報考106年1月1日起之社會工作師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