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03年1月24日(103)兒美字第007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自辦初選,將選出優秀作品(國小每校最多60件,國中最多30件,幼兒園最多20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2件)造冊用印後(如附件)統一於103年4月16、17日兩日送達炎峰國小(地址:草屯鎮中興路101號)參加複選。
三、本府將按類別選出各年級參加數五分之一作品,送交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參加決選(未入選作品均不退還)。另,入選作品將公布於炎峰國小網站供觀摩,得獎人不得異議。
四、本縣複選出之各類組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不分名次皆給予入選獎狀以資鼓勵(指導老師給獎以一張獎狀為原則)。
五、本比賽徵集計畫注意事項規定「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係指每一學童僅能送一件作品參賽(集體創作及個人部分亦不得重複)。
六、檢附「中華民國第四十五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乙份,該徵集計畫可由臺灣藝術教育網(網址http://ed.arte.gov.tw)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kaearoc.org.tw/html/)下載電子檔案。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03年1月24日(103)兒美字第007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自辦初選,將選出優秀作品(國小每校最多60件,國中最多30件,幼兒園最多20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2件)造冊用印後(如附件)統一於103年4月16、17日兩日送達炎峰國小(地址:草屯鎮中興路101號)參加複選。
三、本府將按類別選出各年級參加數五分之一作品,送交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參加決選(未入選作品均不退還)。另,入選作品將公布於炎峰國小網站供觀摩,得獎人不得異議。
四、本縣複選出之各類組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不分名次皆給予入選獎狀以資鼓勵(指導老師給獎以一張獎狀為原則)。
五、本比賽徵集計畫注意事項規定「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係指每一學童僅能送一件作品參賽(集體創作及個人部分亦不得重複)。
六、檢附「中華民國第四十五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乙份,該徵集計畫可由臺灣藝術教育網(網址http://ed.arte.gov.tw)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kaearoc.org.tw/html/)下載電子檔案。
中華民國第四十五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劃.docx
徵選計畫
學校送件總表.doc
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