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人事公告--轉知 有意介聘至屏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屏東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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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意介聘至屏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屏東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惠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依據屏東縣政府106年4月26日屏府教學字第10613550300號函辦理。